这周是Reading Week,放假。
今天恰好Marshall Wang说他正在Hank Ko的宿舍,也就是UofT,40 Willcocks Street,我正好可以直接一辆510有轨电车(嗯,多伦多还有着相当古老的交通工具)从我家到他那里,真是非常方便。而我今天去到Best Buy取回我两台拿去换硬盘的电脑,终于能玩了,于是很自然我决定带着电脑去他那边happy。不过到了他宿舍才发现原来多伦多大学的单间宿舍可以那么小……而且整个设计也不是最大化利用空间,切割得很随意。看样子电脑是玩不成了,就想点正常人会做的娱乐消遣吧。然后我就想到另一个我在多伦多大学的弟兄:刘冠初。虽然他们几个现在还不认识,但他们都认识我就行了。我便把冠初一起约了出来,他也正好说正在做点作业什么的没事,而且离得也很近可以出来吃顿饭。我便约了他到我们会碰头的交界路口。在这个便利商店前,我的老朋友和(相对)新朋友成了朋友,我的过去和(新一点的)过去自己间连接了起来。因为我本来就知道这几个人性情都挺好,果然很快就能打到一片了。在一间叫什么“One hour”之类的餐厅,我点了炸酱面加卤蛋,Hank也是炸酱面,Marshall正餐之余还带了一份炸鸡。我们每人都尝了一块。我点的面味道还不错,有那种炸酱面的味,就是上来时菜色显得有点小清新了,黄瓜丝和酱菜丝都隔开来摆在旁边;带了一碗清鸡汤,挺爽口,组合搭配上看得出下了点心思的。
吃好聊好后我们扫荡两大咖啡店(Tim Hortons & StarBucks),他们仨各拿着不同的咖啡,去观光了一趟冠初的宿舍,Hank和Marshall各种感慨他的宿舍多大多漂亮,冠初也给我们看了丫邻门室友原来是个人生赢(淫)家。我们到他楼的二楼打了会台球,我在杆子和水土不服及疏于练习各种因素下与冠初的进步和主场优势形成对比,现在他打得已经有模有样了啊,当年在我地下室打球时还是个准菜鸟来的,现在已经打得过我了。之后Hank几个去买了酒,我就告别冠初,放他去做今晚要做完的作业(多大挺多作业就是要交的啊,像我们大多数都是自己做了联系)。我认识了Hank几个朋友,我们一起回Hank的宿舍喝点啤酒联联谊,不亦乐乎。到11点左右,我也该回家了,就告别几位出门搭车。结果本来算得精准的下一班车居然因为满人而直接跳过这站……这让我情何以堪。不过幸好近Downtown的地方车次比较频繁,我听了会Internet Radio下一辆就来了。